前天幫好友拿了幾個從庫房清出不要的紙箱讓他帶回去裝箱搬家,跟前男友分了,也是該跟一起生活的屋子道別了;後來在等車的時候,被前男友拍了肩,他神采毅毅地要去墾丁玩,久久不見,人沒事還笑得開懷燦爛就是最好的消息。
跟這任前男友的定情曲選得就是安室奈美惠的《Can you celebrate》,天真的我以為自己會在第四任定下來,但是我們誰也沒料到自己的個性卻是扼殺這段感情的最大元兇,儘管我們都學會讓對方一步,卻最後還是精疲力盡地無奈說分手。人家說男同志都是靠性來開始交往,撞號、偷吃就說再見;我想只要是人都可能說「這個男人的陽具讓我不舒服(不論長短大小粗細)」,或是知道對方偷吃無法接受而只好分手,這完全不關乎是異性戀、男女同性戀、雙性戀或是跨性別吧! 同理,任何性取向都可能像我跟情人吵了又吵、好不容易去了趟小琉球加蘭嶼的兩人夏日旅行,但最後還是選擇了分手,畢竟個性真的不合,再愛也沒有用。或是像我第五任不論平日生活、性生活都很契合,但那麼一天他覺得感覺找不回來只能分手的時候,就是掰掰再連絡(某些人則是更殘酷地說「不要來找我」),許多異男大概兵變哭說女友(哦! 是前女友)對他沒有感覺談分手,也是這樣吧!
但我們真為異男慶幸,就算他們分手、離婚、得了性病、偷吃別的女人當第四者,所有人都覺得他們是正常的,那怕是今天在酒吧被東歐金髮尤物灌醉遭盜刷四點六萬美金,都會有人跳出來說「這是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換成男同性戀,就變成了淫亂不堪,不是說「全天下的男人都會犯的錯」嗎? 連王建民跳出來開記者會,大家都說要原諒他,怎麼今天換成了男同性戀就是離經叛道? 如果有人真想扮演「道德重整委員會」的話,怎麼不先辦一下把公然在兒子面前把第三者帶回家睡妻子床上的邵昕呢?
這社會還有其他更怪的邏輯:
一、家人質疑你「不正常」:到底是那點不正常,我也搞不懂,我會做愛、對人有性欲、也談戀愛,跟人一樣上下班賺錢、拿錢回家給兩老家用,哪裡不正常了? 希蠟文明起源一票男同戀、中國歷代多少皇帝斷袖出名,我愛男人這點那裡不正常了?!
二、分手、離婚、不婚就是沒有未來的人生:我承認現在單身讓人覺得少個人一起共築生活目標,是讓我覺得下班生活有點空虛,但這不表示我上班像是行屍走肉,我對我的工作還是有熱情,而表現也還讓主管認同,我覺得我過得還滿好的,而且一個人愛上那去就去哪裡,沒有對象的生活我跟一般單身男女都一樣,不因為我的性向而有什麼世界末日的地方,但總有人(通常是我們自己圈內人或是其家屬)覺得沒有死會,作為一個單身漢,就只剩得唱史密斯飛船的《I don't want to miss a thing》來迎接彗星撞地球。男同志的單身不論是分手、離婚、不想要談感情,都不會比瑪雅人曆法算完被當世界末日唬人來得可怕啊!
三、汙名化:就算沒有前兩項質疑,我們卻總是不斷被問著「你有沒有病?」。愛滋、淋病、梅毒從來就不會是男同志的專利,全球超過一半以上男性性病感染者還是那些把陽具放入陰道的異性戀們,性病或其他經由體液交換感染的疾病不是只有感染我們,只要是不安全性行為都可能會被感染。中國時報記者不小心追王建民緋聞進錯了gay bar,就發了篇屁滾尿流的稿子;警方查獲男同志性愛派對,記者就要寫著「滿地保險套跟內褲,伴隨著腥臭味......。」不是同性戀看到男人就想要上前性交,請異男不要以為自己到了gay bar就貞操不保;安全性行為用保險套,是保護自己,為何記者總要寫得可怕染病,到底是無知腦包比較可怕,還是沒有宿主馬上在空氣中就會失活的HIV來得可怕?
只要是人,會發生在異性戀身上的事情,男同性戀大概除了無法搞大情人肚子之外,都會發生,但這社會總有兩套價值來看待同男與異男,甚至有時候自己圈內也要精神錯亂加入腦包異性戀的陣營,真是讓人疲累。怪不得羅莉控孫中山臨終前要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