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北開始上班半年了,每當我與朋友們吃飯聊天,總會聽到要我相信吸引力法則這類的話,當然在職場扮演一個異男的時候,也有人搬出樣的話語照著市售書本那般照本宣科一番。用吸引力法則來回答我至今苦無對象的現況,我覺得很不負責任,因為並沒有讓我比較好過,反而只是讓我更「杜爛」這個假說,總不若安排新的男人給我認識來得實際些。
台北是不少同志,但要真的看上眼的、個性處得來的,卻不一定有。這也不是吸引力法則隨口說說,或是我看了喜歡的男生,在facebook上面戳了一下之後,他就會想要加我好友,我們開啟了相識之門的劇情片。如果愛情可以這麼簡單,我早就抱著男友在睡覺,而非現在還坐在這裡打著無奈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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