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認識了一位有好感的對象,腦內劇場三不五時就快速轉動著:他也許不會愛上我,畢竟他外型不錯又體貼,應該是搶手貨;也許我們不會過著「參與商」的宿命,還是有可能在一起,他下班後我上班前、我下班後他上班前,我們還是有時間一起吃飯、共渡兩人的時光;也許我們真的在一起了,並照顧彼此而同居著。到底那個劇場才會成真呢? 每個劇本都太偶像劇般的上演,但我鮮少看偶像劇,怎麼還一幕幕地cue著不同的曲目,連作夢都會夢到一些莫明奇妙橋段。朝思暮想就讓吸引力法則成真嗎? 如果吸引力法則真的那麼有效,那怎麼今天報紙一攤開還是海濤法師在放生的新聞,他不是該被泰利颱風捲起的海浪回歸我佛了嗎?
思緒不斷地跳耀著,但我始終覺得愛情某些本質應該固守著,像是生病的時候照顧彼此,並非醒來的時候對方在身邊是浪漫的事情,而是覺得「我的生命不能沒有你,我要你快點好起來繼續陪我過日子、完成我們要一起做的事情」這類的想法;或是我堅守我的超過18%體脂,即便我知道身高175公分、體重70公斤再運動就會變個炙手可熱男孩,畢竟人終有身材走樣的一天,如果光只看外表,而不去看一個人個想法、個性、用字遷辭這些無法一眼看出的特質,愛情禁不起光鮮亮麗後的相處與重重考驗吧! 變成肌肉男兒就會擁有真愛,那麼真愛到底是什麼樣東西?
碩班換四任男友並非我喜新厭舊,若能跟一個人長久的經驗關係,我想自己也會成長更多,只是每次都在期待長久關係,卻也一次次加重從天上落回地面的地面的痛楚,在分手的時候腦內劇場上演著屬於當季的分手擂臺或是單身日記,然後整理完心情後,則開始下一季的期待與慾望城市,一再地唱著《Beautiful world》,昭告一季劇場內容的結束與開始,但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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