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2日 星期六

關於物質濫用的問卷研究、社會新聞的一些感觸

昨天下班的時候,滑著交友軟體,看到疾管署的問卷,這是一份透過交友軟體跟網路為主要散布方式的調查問卷,研究目的是「藥癮現況對愛滋防治衝擊之評估調查」。聽來目標很明確,主要對象是針對煙嗨而來的,但是要談藥癮的話,那麼就是多數可能在次文化裡頭會出現的各種娛樂性用藥或是成癮物質都需要拿出來問了,但問題是這些藥物與成癮物質的種類繁多,如果不細緻地來依照使用後的效果或是肉身經驗,各別來詢問,而是統括的問題從頭問到尾的話,就很容易失真。

舉例來說,如果是喜歡用煙(也就是甲基安非他命)的人,多少喜歡那種感官被放大後,被幹或是幹人的那種敏感卻不易射精的生理效果,這對於很多容易被幹射btm或是快速就射精的top來說,性行為時間的延長與感受強度提升,是很重要的性生活品質提升。但如果是喜歡MDMA的人,可能喜歡使用的經驗是大家一片和樂,而且隨著音樂的出現,感官的層次會多元呈現、疊加或是解構,生理跟心理都有雙重的滿足感。

填著填著,我覺得我可能會有意願使用的娛樂性藥物,或是這份問卷所用的「管制性藥品」,大概只有大麻,但是問卷的導向可能還是偏重煙嗨所使用的甲基安非他命。這讓我最後實在是填不下去,因為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填些什麼,又如何能在這份問卷中,呈現我的個人意向,最後我放棄填答了,直接關掉頁面。

而最近一個社會新聞則是兒子在使用安非他命成癮後,嚴重到有攻擊性,某天他不但攻擊自己的母親,最後還在殺人後,將頭顱丟出家中。被告行兇後,大家都認為惡行重大,應該要死刑,但是最近的審判結果認為被告在行兇的時候,已經沒有精神判斷能力自己在做什麼,而宣判無罪,他的兩位姊姊也為弟弟的犯行求情。社會新聞的部分,我看到這裡,覺得就夠了,因為對我來說,這是他家的事情。

但是接著就在臉書跟推特上看到不同人,認為這樣的判決很有問題。其中不乏曾經也是煙嗨中人的朋友。

關上了疾管署的問卷,我忍不住在臉書上寫道:「這些物質或是管制藥品的使用,每個人有自己的脈絡跟緣由,就算最後致死(不管是自己或別人的生命),都有很多難以用制式問卷來量化的,更別說法律要來制裁一個人的刑度可能都有一般人看不懂的原因。」回到家,我在睡前躺在床上的時候,我又在推特上寫道:「你有看過惠妮休斯頓兩部紀錄片嗎?一個是前年在院線上映的《惠妮》,另外一個是像CSI討論她到底怎麼會溺死在飯店的紀錄片。」

使用這些成癮物質,或是陷於物質濫用的狀態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課題必需面對,這對於當事人來說,他可能找不到其他更好的方式,而挑了最糟的方式來面對或是逃避問題,有人可能很運,他意識到問題只會更糟,所以他轉身尋求專業協助或是自己想辦法面對,但也有人可能越陷越深,最後不但搞爛了自己的人生,還要別人一起跟著萬劫不復。

人都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但我們的社會則應該更溫暖且能給與更多的協助與關心,台灣的偽善,就是一面義正嚴辭說非法的事情不應該,但對於成癮的問題又沒有真的要通盤從法治管理、社會工作的關懷與支持著手,更別說還有很多汙名化或是入罪化的問題視而不見。一昧的反毒不會讓台灣變得更好,而討論各種物質濫用的現象與風險,才可能讓人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同時建構溫暖而有用的社會支持網路、減害配套、醫療協助,才可能讓更多人就算面對了成癮物質的濫用,還有辦法避免走向嚴重使用到危害自己與他人的狀態。

這樣議題,是沒有什麼政治利益可以立即反應在政治人物的名聲上,而且減害跟刑事除罪化,也可能讓保守派的「嚴格禁止」思維覺得不可思議。但我還是希望能多一點人能理解,甚至是有體制內的執政者跟立法者能意識到這個問題,提出具體的修法跟配套措施。如果轉型台灣,這個議題,是不可能忽略:因為我們看見人之所以身為人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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