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3日 星期日

當天使身穿黑衣時


書名:當天使身穿黑衣時
作者:拉胥梅耶(Nathaniel Lachenmeyer)
出版社:大塊

 基本上就是一個兒子在爸爸死後,追洄爸爸的一生。爸爸因為精神分裂症而離婚、當遊民、最後孤獨死去;這本書是某一天和學伴還有朋友去圖書館看書,準備去吃飯時無意看到的。書中對於人性、親情、精神分裂都有仔細的描寫,滿有內涵的一本書 個人給它4.6顆星的高評價。如果覺得暑假只想看一本課外書好好玩味的話,這本算是不錯的選擇(茶)。
 
     一個人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會崩潰,你也許會這樣想,而我或許曾經也這樣想過,人這種生物的極限究竟在那裡?但看了本書後,我發覺:一個人就算瘋了他的一生還是追求某些自認為是重要的東西,那他都還算有理智的存在,既然如此,他不論再行逕荒誕,他還是沒有崩潰,因為崩潰是指一個人連自己追求的一切都不要了。人可以沒極限。
 如果今天父親瘋了、離婚發生在你家,他死了之後,你會去追尋他過去失去身影十幾年的一切嗎?你會試著了解這個曾經被你視為天使、是生活一切、口口說「親愛的爸爸」的人嗎?
 書的前面近五分之三的部分,一一的說明查爾斯的成長和他精神分裂的過程,到後面開始有了作者深刻的思考,精神分裂患者要的,看來不多,但我們不了解他的同時,對於他們所欲所求的東西,只「單純」地想「瘋子不知道他在幹什麼」,然後就讓他們陷入更不可自拔的深淵。其實我們連同那些基因、發病的事件--我們都是如劊子手般的共犯!

書中就這樣寫道:
一個人要可憐到什麼程度,才能激起其他的同情。
這個社會對於精神分裂症患者,也有未期病患或是嚴重殘疾者的英雄氣概,堅持要努力活下去,就已經是熱愛生命的表現。比較起來,精神病患甚至更為悲壯因為他們受折磨的是心靈。比身體的折磨更痛苦。

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僅要與病魔搏鬥,還要面對其他人的偏見。先不談媒體對精神分裂患者的描述,一般社會大眾,不論教育或背景如何,對這個名詞的真正意義都相當無知。我們只需檢視自己使用的語言,就能看出我們對精神疾病有怎樣的偏見。「你是怎麼後,有神經病嗎?」「你一定是瘋了。」「我覺得自己快精神分裂了。」等等諸如此類。

 當然也可以看到身為人子對於自己父親的思考,特別是患有精神分裂的父覛:
先不論邏緝上的必然性,排斥他的確是在排斥自己:其一,我自毀為人子的身分。其二,伴隨的罪惡感作梗心中,讓又無法拋開這個身分。進退維谷,無從定義自己。

「把別人水遠排除在外只會阻礙諒與了解,心中必然會時時有矛盾感,因為你其實在排斥自己。」
我覺得他想告訴我:別自欺欺人,無論你怎麼做,都無法滌清你棄我的罪過。

 從中我們可以看到身為人父對子女的話:
「不管環境如何險惡,永遠沒有理由放棄。」

真正的投資,其實只有你自己,以及你所能做的事,這是別人奪也奪不走的。也只有在不斷自我成長的過程中,這項投資才有回報。


 看這本書,當然也會看到作者面對這一連串事件,他開始對於事物的分析,一如他研究社會學的父親:
大多數我們是以擁有的東西和他的看法,來判定自己的價值,因此我們沒有那樣的勇氣,能在失去所有的財產、權力、親人跟朋友後還能站得筆直,宣告自己仍是以前的自己。

在人生中,我們都會面臨考驗的時刻,試煉一己的信仰與性格。定義我們的,就是這種試練的時刻,二匪之前的行徑或此後的作為。

其實,放棄的理由,永遠都比堅持下去的理由還要多,但那就是生命的奇績:面對失望、災難、悲劇,以及死亡的陰影,大部分的人都選擇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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