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菊月之際

今天在忠孝復興直通電扶梯上,我在想單身沒有不好,至少自己生病難過,不需要對太多人報備狀況,畢竟有時候連家人我都不想讓他們知道我怎樣,少一個人為自己擔心,就少去煩心多一個人為自己掛心。

被問「你怎麼可以讓自己單身一年多?」想想這個問題,好像是我自願的,但事後卻覺得:我也不想這樣,來得我不愛,我愛的不來,都歸因於我不爭氣嗎? 不辦個智慧型手機滑滑滑可以上個Jack'd或Grindr約人吃飯聊天看電影幹炮,不去運動健身中心把身上的肥肉減下來,挑一個個人,不夠成熟的不要、沒有輕熟男樣子的不要、不夠高的不要、是零號的不要、最好是個不分。如果交往了五任,我連自己能接受情人的樣子都還不知道,送上門來即是男友的話,那是否過去的經驗在「要快點死會」這個前提下就不需要是個考量依據?

有時候真恨自己心思太過細膩,太精確地抓出自己的好惡,太清楚自己愛與不愛的原因,於是回頭草吃不得,而來來去去的桃花盡數放開;我就是如此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聽過關於他的流言蜚言後,再參照著自己的交往經驗,已經沒有再有勇氣去義無反顧再跟同一個人說「我們在一起吧!」送給他的定情物早就發霉而丟到垃圾桶,2006最後一天的紀念也就這樣逝去--我們的關係既回不去,也發霉般地讓人不堪重捨--即便我知道自己心裡仍愛著這個人,但他爸的就是無法再當情人了。

同事以為自己交往的女孩最後會變成孩子的媽,直到分手後的某天,女孩背著他跟新認識的30歲男人約會吃飯,還把自己寄在對方家養的阿貓阿狗理直氣壯地留了下來,哎! 又是個深情的漢子。我前五段感情都以為自己會遇到一個終老的對象,然後一次又一次地從夢中回到現實,真想跟這些一個又一個的深情異男說:固然可以好傻好天真,但我們不能一往情深,也許總有一天愛情婚姻都不過是個自己想像中的海市蜃樓,我們要像個演員有個皮箱,這裡沒有舞台的時候,我們要能帶著皮箱往下一個舞台--沒有永遠的戲啊!

誰不想有個好對象陪著自己,生病的時候對方在床頭照顧自己? 只是對現在的我來說,這種找尋對象的過程有些煩了。年初我想找新對象,一直在拓網上逛著,但又覺得自己還沒有整理好;夏天我覺得沒有對象但還是要有性(雖然一直都有些桃花,但卻一直沒有好好的享受過性);秋天我開始想要定下來,但卻覺得自己可能還是一朵桃花都不會有。那我一個人好好過著,偶爾跟朋友吃個飯、看個電影,偶爾自己一個人在城市裡流浪、喝咖啡總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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