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重自從到了70公斤就下不來之後,我也只能默默接受自己是個壯漢的事實。朋友說,只要練練身體就會很迷人,好吧! 一個研究阿宅每天關在實驗室超過12個小時,加上我自己重度嗜睡一天要七到八小時的時間躺在床上,再扣去放空與洗澡這些例行事項,大概也沒有什麼時間與體力再運動了。
聽來滿自暴自棄,但所幸園丁一直沒有棄嫌過我,畢竟他交往過更壯的男人(我們總不能別人比自己重就說別人肥吧!)。這下好了,分手後回到單身,這種驚人的體重就沒有了願意買單的男人了。
最近雖然有些認識的人/朋友開始曖味起來,還說要等我回台北撲倒,但是分手完沒多久還處於身心俱疲的狀態,再加上年底要入伍等種種因素,讓我對於愛情或曖味完全是興致缺缺。曖味大概只能證明從小樹開始往大樹這個走樣的過程中,還是有人願意欣賞吧! 但可惜的是我實在無力。
這就是非正桃花嗎? 我有些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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